增強理論第二集!區分『獎勵』與『賄賂』

文/陳思帆職能治療師
又到了哭哭鬧鬧的作業時間,看著在地上打滾的小一女兒,爸爸終於忍不住了……

「如果你可以不再吵吵鬧鬧的,我就帶你去買寶可夢卡!!」

★ 賄賂:在事實發生之後才給予,以用來阻止進行中的負面行為。
★ 獎勵:事先約定好行為目標,當孩子達成適當行為時,依照約定給予。
★ 增強理論第一集:https://bit.ly/3m9eH4r


前幾周星星碼頭發布了『增強理論』主題,獲得家長和老師們熱烈回響,今天,讓我們來談一個經常會被『弄混』的議題:獎勵和賄賂有什麼不同?

★ 賄賂:在事實發生之後才給予,以用來阻止進行中的負面行為。
★ 獎勵:事先約定好行為目標,當孩子達成適當行為時,依照約定給予。


因此,我們可以理解:賄賂無助於適當行為的養成,反而易助長不適當行為出現 。

使用『增強理論』時,有幾個要點需要留意:
1. 事先約定目標行為:「事先約定目標」可以凝聚參與者們的共識,指引明確的前進方向,並且提供所有人參考、檢核執行成果。
2. 不要將好行為視為理所當然:不將好行為視為『理所當然』,孩子與我們自己的每一次進步都值得喝采鼓勵。
3. 區分獎勵與賄賂:獎勵和賄賂在字面解讀上是不同的意思,但實際執行時容易混淆。最容易判斷的方式是:執行的時間點,以及執行時是否經過雙向溝通(反面為大人單方面決定)。


★ 歡迎參考星星碼頭詳細圖文說明:bit.ly/3H5MgQD
★ 建議與增強理論第一集一同閱讀,以獲得全面了解:bit.ly/3V2YHRc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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